汕尾市地处粤东沿海,位于东经114度54分至116度13分24″,北纬22度37分40″至23度38分35″之间。汕尾市具有悠久的历史。远在4200年前的新石器时代,先民就在海丰沿海一带聚居生息。公元前221年,海陆丰属南海郡博罗县。东晋咸和六年(公元331年),始建海丰县,陆丰属东海郡海丰县地。清雍正九年(公元1731年)从海丰县析出陆丰县。清初以来,汕尾开埠,沟通海外,逐渐繁荣,曾有“小香港”之称。海陆丰是彭湃烈士的故乡。本世纪二十年代,彭湃同志领导的海陆丰农民运动,在这里开创了中国第一个苏维埃政权。这里属亚热带气候,雨量充沛,气候宜人,年平均气温22.1度。
汕尾债权转移后产生的利益归谁所有
债权转移后产生的利益归谁所有?
债权转移时,从权利通常随主债权一并转移,但若从权利专属于原债权人,则不转移。
债权转移后产生的利益,一般归新债权人。
因为受让人获得与债权相关的从权利,而债权产生的利益就属于从权利。
比如原本金和利息债权转让后,新债权人能得到本金和后续利息。
但要是转让协议有特别约定,利益归属就按约定来。
案情回顾:
小高对小何享有本金及利息的债权。小高将该债权转让给小问,并签订了债权转让协议,但协议未明确后续利息归属。之后小何偿还本金时,小高认为后续产生的利息应归自己,而小问则主张利息应随债权一同转移归自己所有,双方为此产生争议。
案情分析:
1、根据《民法典》规定,债权转移时,从权利也随之转移,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。债权产生的利息属于从权利范畴,本案中小高将债权转让给小问后,小问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。
2、由于双方在转让协议中未明确约定利息仍归小高,所以后续产生的利息应归新债权人小问所有。